轉載

新聞報導:因受颱風影響,台北市政府宣布

今(12)日下午2時停止上班。下午停班仍出勤 

台北市勞動局:宜加給工資

記者王鼎鈞/台北報導

因受颱風影響,台北市政府宣布今(12)日下午2時停止上班。

台北市勞動局表示,宣布停班後仍有出勤之勞工,雇主除給付

該日工資外,宜再加給工資,加給金額得由透過勞資會議討論

確認或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。

勞動局表示,只要勞工之工作地、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

過的地區,如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,導致勞工未出勤時,

事業單位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

理,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

不利之處分。

勞動局進一步說明,如果勞工住家位於桃園縣,工作地位於台

北市,必須途經新北市,只要其中一縣市宣布停止上班,即適

用停班相關規定。

勞動局說,基於勞工安全考量,雇主不應強迫勞工當日下午繼

續出勤,如果勞工確實無法出勤,雇主事後也不能要求補班、

扣發全勤或解僱等不利處分,並於出勤紀錄中註記為宜;另如

雇主要求勞工繼續出勤,更要給予適當的安全措施協助,避免

造成職業災害之嚴重後果。

 

蘇力颱風來襲 勞委會:勞工上班途中轄區

停班可不出勤

  • 轉載

「蘇力」颱風即將來襲,勞工關注颱風假。勞委會今

(10)日提醒,颱風天勞工是否出勤,應以「安全」為

首要考量。颱風發生時,依法如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班

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,勞工

可不出勤。

勞委會重申,依照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

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颱風發生時,如工作地、居

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

上班,勞工因而未出勤者,雇主宜不扣發工資,亦

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

別處理,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

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
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,勞委會強調

,除照給當日工資外,宜加給勞工工資,並提供交

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。但因業務性

質需要,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,應由勞雇雙方於

事前約定;有工會者,應徵得工會同意,無工會者

,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。

勞委會再次提醒,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

及工資給付事項,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,

勞雇雙方應參照該要點,事先於勞動契約、團體協

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;未有約定或

工作規則未規定者,亦請參照本要點辦理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哈佛達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