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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劣法與善法   王群眾

 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,嘉琦告曰:「既然知道以後還會乘願

再回娑婆傳法,為了讓未來有足夠的資糧可運用,每月將捐一萬塊

錢給需要救助的對象,免得將來太苦。」

福慧都修,聽來頗有道理。但 王 老師卻認為,捐錢仍是「劣法」。

「那請問,有沒有『福慧雙修』之法呢?」

老師答:「就拿佛教徒最熟悉的《金剛經》來講吧,經中提到了

四種修法:捨財、捨身、捨命,和以四句偈布施。前三者只修福,

後者才同時兼顧福慧,也就是所謂的『善法』。」

     「中華妹,該如何布施這四句偈呢?」

「請去教別人:『若』能親自『見』到『諸相』的『非相』,那麼

,他『即見』到自己的『如來』法身了。好讓他發現『凡所有相,

皆是』實相,而非『虛妄』的真理。」

「當我們發現了萬物的當體空性,就是如來法身的時候,那萬物

也就是實相(法身)了。若用《金剛經》〈分第五〉中的四句偈去

布施他人的話,福慧就不必分開來修了。」

「另一四句偈,則是〈分第十四〉中所說的:『我相即是非相,人相

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,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。』」

「中華妹,妳現在入三昧,請教說法的世尊,我舉的這兩段經文,是

『四句偈』沒錯嗎?」

「老師,世尊說:『如是,如是。凡能發現三佛身一體加無量壽真理者

,即名四句偈』。」 「很好。」

「老師,經你這麼一提醒,我才想起自己曾綜整過《金剛經》裡探討

『福慧兼修』的部份,但竟然全忘光了,真是慚愧!勤能補拙,待我有空

,會反覆溫習所學的。 謝謝 老師的指導。」

註:

《金剛經》中,深究「有為法」與「無為法」之處,共計有以下七分:

一、須菩提……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,以用布施,是人所得福德,

寧為多不?……若復有人,於此經中,受持乃至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

其福勝彼。~分第八~

二、……須菩提,我今實言告汝,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以七寶滿爾所

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,以用布施,得福多不?……若善男子善女人,

於此經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而此福德,勝前福德。

~分第十一~

三、……須菩提,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,若復有人

,於此經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其福甚多。

~分第十三~

四、須菩提,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,中日分

復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,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,如是無量百千

萬億劫,以身布施。若復有人,聞是經典,信心不逆,其福勝彼。

何況書寫、受持、讀誦,為人解說…… 

~分第十五~

五、須菩提,若三千大千世界中,所有諸須彌山王,如是等七寶聚,

有人持用布施,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,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讀誦,

為他人說,於前福德,百分不及一,百千萬億分,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

~分第二十四~

六、須菩提,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,持用布施 ,若復有人,知一

切法無我,得成於忍,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……

~分第二十八~

七、須菩提,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,持用布施,若有善男子善女人

,發菩提心者,持於此經,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讀誦,為人演說,其福勝彼……

~分第三十二~

 佛已清楚地昭示了學子該如何「福慧雙修」,若如我還對此迷疑的話,

就不配做佛的弟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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